可怕的“先进”警察

上面这张图片,第一印象是人民警察在营救野生动物,但醒目的文字表示的却是1月20日执法人员从被扣的周至县公安局警用指挥车里搜出3只斑羚、涉嫌猎杀国家二级野生保护动物、非法运输国家珍贵动物、周至县公安局秘书科长被刑拘、周至县国家自然保护区管理局所属的两个派出所,因涉嫌渎职正在接受检察部门调查.......阅读完新闻,心生畏惧,如梗在喉,不吐不快之
事件主角:胡选利 周至县公安局秘书科科长 2007年,他因牵头开发了局里的视频系统而获该年度的“科技先进个人”
事发地区:陕西省西安市周至县
法律规定:国家林业局公安部关于森林和陆生野生动物刑事案件管理和立案标准的规定,非法猎杀、运输8只属“情节特别严重”;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规定:“ 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另国家工作人员执法犯法的,从重处罚。
事件简介:国家二级野生保护动物斑羚,据目前办理此案的周至森林警方介绍,1月20日,民警当场从4辆涉嫌非法猎杀运输国家二级野生保护动物斑羚的作案车辆上共查获斑羚尸体9只,查获和现场调查情况如下:黑色三菱吉普车,车内发现野生动物尸体两只,探照灯两个,菜刀一把,已击发过的5.6毫米小口径弹壳127枚;日产白色丰田吉普车,车内发现野生动物尸体3只,探照灯一个,已击发过的小口径弹壳4枚;一汽佳宝面包车,车内发现斑羚尸体一只,用来夜间打猎用的探照灯3个,矿灯一个,绿色小口径步枪袋一个,纸质小口径弹盒一个;北京产切诺基警用指挥车,车内发现斑羚尸体3只,已击发过的小口径步枪弹壳一枚。其中一辆车为周至县公安局“110”指挥车,驾车人为该县公安局秘书科科长胡选利。2月15日,因涉嫌猎杀国家二级野生保护动物、非法运输国家珍贵动物,胡选利被周至森林警方刑事拘留。在调查过程中,警方发现胡选利在2007年12月30日还因涉嫌猎杀斑羚,被周至县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所属的两个派出所多名民警当场查获。
心之杂感:
1、由于斑羚肉质细嫩,多年来,一直受到偷猎者的觊觎。偷猎者在我们心里一直是那些猥琐之徒,但这次却让我等大开眼界,偷猎者是神圣的人民警察,而且是个刚获得“科技先进个人”荣誉的警察科长,多么可怕啊!
2、由于斑羚肉质细嫩,也就意味着价值不菲,足已让人挺而走险,有着国家装备的警车、警服、枪支的警察可以丧尽天良,执法犯法,把枪口对准那些可怜的斑羚,哪天这样的警察会不会为了利益把枪口对准我们这些善良的人们,多么可怕啊!
3、在调查过程中,警方发现胡选利在2007年12月30日还因涉嫌猎杀斑羚,被周至县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所属的两个派出所多名民警当场查获。而时过一个多月,管理局所属的两个派出所对所查案件并无进展,甚至对涉嫌非法猎杀运输斑羚的当事人都没有做过笔录。还有涉案嫌疑人逍遥法外,有关方面的回答是“事情还在调查中”,这一切都令人担忧,在冰冷的猎杀子弹背后,是否还隐藏着更多不为人知的内幕?多么可怕啊!
4、在2007年12月30日的查扣事件中,执法人员并非只从“长安之星”上查获了1只斑羚,而是6只,胡表示一定把嫌疑人李 鹏叫来,胡选利交了3000元“保证金”后,就领走了“长安之星”,并且查到了一支小口径步枪。这支枪,后来在胡选利2008年1月8日交过钱后领了回去,。“胡后来一直搪塞,找了胡选利4次,胡都说对方出差了。”钱啊!钱!伟大的钱!您真的是万能的,交了钱就可以搪塞找不到嫌疑人,刑事犯罪可化为不了了之,往深处想想!多么可怕啊!
图片来源:搜狐新闻 http://news.sohu.com/20080219/n25522949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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